「安全夠正點」第十三屆交通安全海報創作大賽(一) 活動日期: 97 年 3月 10日至 4月 30日 (二)參加資格:全國各 公私立高中職 校及大專院校學生,均可報名參加。 (三)作品徵選規格: 1.(1 )汽車安全組: ˙ 不超速。 ˙ 能見度。 ˙ 不酒駕。 ˙ 指定駕駛。 ˙ 繫安全帶。 ( 2)機車安全組 ˙飆車加重處罰並可禁止駕駛、吊銷駕照及接受交通安全講習。 ˙重視「機車路權」:如二段式左轉、機車專用道、機車停等區。 ˙騎乘機車請勿超載。 ˙ 人行道上機車牽行。 ˙騎機車不打大哥大。 ˙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 。 2. 作品格式: a.一律以對開( 54.5c m× 78.7c m)之圖畫紙作畫。 b. 作品可用電腦繪圖創作。 c. 參賽作品以單一主題創作。 (四)收件日期與地點: 1. 日期:即日起至 97年 4月 30日止,作品逕送協會(可集體送件),或以掛號郵寄,郵寄以郵戳為 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 2. 地點: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 390號 9樓之 3。中華民國汽車安全協會收 洽詢電話:( 02) 27051101轉分機 141、 142、 143 (五)獎勵方式:(分兩組計獎) ( 1)汽車安全組: 金手獎:一名,獎金 20000元, 獎狀乙禎 。 銀手獎:二名,獎金 10000元, 獎狀乙禎 。 銅手獎:三名,獎金 5000 元, 獎狀乙禎 。 佳作獎:十名,獎金 3000 元, 獎狀乙禎 。 ( 2)機車安全組:(獎勵方式同上) (六)評分標準:創意 40% ,主題 20% ,構圖 20% ,色彩及美工 20% 。 (七)其他規定: 1. 作品背面請註明個人基本資料,如學校、班級、姓名、電話、地址、指導老師等。 2. 參賽作品均不主動退稿,如需退還,請親至本會辦理(退稿作業至 8月底止)。 3. 寄送作品請妥善包裝,以防止潮濕損壞。 4. 個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,金、銀、銅三獎不得重複得獎。 5. 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,不得抄襲,如經檢舉,除追回獎牌、獎金外,有關刑責由參加者自行負擔。 6.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廣告、宣傳、刊印及展覽之權利,不另給酬勞,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。 7. 凡參加本活動者,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,本簡章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 有權隨時修定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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